古代的月薪制始于哪个朝代?
古代的月薪制始于哪个朝代?
现在实行年薪制,通常是对高工资的白领级别而言。其实,在中国古代相当长的时间里,从当官的,到打长工的,主体实行的都是“年薪制”,尽管也有月薪。如果以现代的年薪制概念来理解,那时的中国人都是白领了。实际不然,年薪也分三六九等的。
那时的“年薪”并没有现代工资的概念,民间多叫“工钱”,官方称“年俸”。俸,当然是指俸禄,是有官宦之身者才能享受的,普通人叫口粮或工钱。中国古代时的“年薪制”是真正的年薪制,到年底才发呢,按年结算,给地主老财家打长工的无地农民也是这样,要到过年时才能领到一年全部的劳动报酬。如果家中实在急需,手头实在拮据怎么办?可以“支”,即临时借点用用,到年底一并抵扣。
年薪发的是什么?并非今天花花绿绿的钞票,也不是黄金白银,实行的是实物工资,一般发的都是粟、谷这类粮食,虽然也有发金、发银的现象,但是很少见的。那时拿工资叫“吃皇粮”,“皇粮”一词的产生便缘于工资发粮食的缘故。
据《群书治要》引崔寔《政论》文,一直到了东汉刘隆当皇帝的延平年(公元106年),才有“红头文件”形式的工资改革:发工资时可以发现金,但还不是全发钱,而是一半发货币工资,一半发实物工资,即所谓“半谷半钱”。这笔钱,叫“月钱”,是在年薪的基础上,对工资发放方式的一种变通。
刘隆是中国历史上出名的小皇帝之一,“享年”仅2岁,故称“殇帝”,这样的英明决策是当时的实际当权者邓太后作出的。中国女人有权了,就是与老爷们不一样,大多能折腾出点花样来,邓太后当时做了一系列很好的改革,包括释放后宫女人回家结婚嫁人,史学界习惯称为“延平制”。
到了唐代,中国的工资改革中才出现全部用货币来发工资的形式,但大多数的单位和部门仍习惯发实物工资,当时的说法叫“职田年米”。一直到明代中期,实物工资才渐渐退为次,货币工资成为重要的选择,受到工薪阶层的欢迎。当时有的单位有时候是发金子,但绝大多数是用银子来支付,称为“月费”,后来改称“柴薪银”,现代的“薪金”、“薪水”等名词,都是由此而来,此时仍以“年薪制”为主。
除了“年薪制”,中国古代也有“月薪制”。“月薪制”真正出现于何时?应始于南朝宋政权。别看人家宋政权是个偏居江南的小朝廷,但在布衣开国皇帝刘裕的领导下,该朝做了不少有利于本国人民的事和改革。刘裕三儿子刘义隆即位后(史称“宋文帝”),继承和推进了他老子的一套改革,连老百姓欠官府的税租债款什么的也不要了,一笔勾销,即免去“通租宿债”,受到老百姓的衷心拥护,因其年号叫元嘉,史称“元嘉之治”。刘义隆当年也对工资制度进行了改革“按月分俸”,这个可以说是中国现代“月薪制”的雏形,对中国工薪阶层影响巨大。据《南史·阮长之传》记载,宋政权实行“月薪制”的具体实行时间,是元嘉末年(公元450年左右)。
古代辞职一般选择什么时间?
别看这“年薪”与“月薪”仅一字之差,但可以解决好多因薪水发放引发的矛盾。如果辞职、升迁什么的,用今天的流行语来说,就是跳槽了,这年薪制便是个麻烦,员工随意跳槽很可能一年的工资都要泡汤。月薪相对就好办多了,月结月清,清了走人,给劳动者的“跳槽”带来了便利(现在不少建筑工地上更先进,实行“日薪制”,干一天活拿一天的钱,当天结算,这更灵活了)。
为了解决“年薪制”带来的问题,完善工资制度,各个朝代也会结合本朝的实际情况,进行适度的工资改革。如在辞职和跳槽的时间上,都会作出明确的规定。在南朝宋政权以前,辞职者结算工资时间一般以“芒种”为标准,相当于现在每年的6月5日、6月6日前后。如果在芒种前辞职,则其一年的工资(俸禄)悉归后任和替岗者。现在流行的最佳辞职时间是年底,穿越一下说,如果放在古代,辞职者就亏大了,要白干半年。
到了唐代,则将结算时间固定在当时每年的5月5日。
唐天宝十五年(公元756年)进士封演的《封氏闻见记》(卷九)所记,“淮例,替人五月五日以前到者,得职田”,说的就是这事情,即在5月5日以前上岗的,可领全年工资(职田米),否则便不可以。这样,会算账的便会赶在这日前辞去旧职,去新单位报到。据此可以看出,古人辞职最划算的时间在年中,而不是在现在流行的年底辞职。
当然,具体什么时候辞职可以拿到全年工资,在中国古代会因行政区和地域的不同而有别。但是,虽然对辞职员工有明确的工资结算时间,辞职现象在中国古代并没有现在这么流行和常见,大多数员工根本就不会辞职,有岗位的就是“官家人”,“吃皇粮的”,那是一种身份和荣耀,能忍“十年寒窗苦”,图的就是“有朝一日吃皇粮”,谁舍得下岗?除非逼迫的。
古代中国人工资也比西方低吗?
中国古人不喜欢主动辞职的原因,除观念上的原因之外,还有一个就是待遇相对丰厚,并不比同时代的西方国家的工薪阶层低,小日子过得很滋润。
现代中国工薪阶层的薪水普遍低于发达的欧美国家,但从已故货币史研究专家彭信威的《中国货币史》一书中所引资料来看,在中国古代,在清乾隆年间以前,中国工薪阶层的总体工资和生活收入与西方差距并不大,有的时代甚至高很多,即便是最底层的给地主老财打长工的“农民工”也是这样,而且所得工资的实际购买力也远远强于那时的西方国家。
如公元前一二世纪时,罗马收入较好的打工仔所得的工资,折算成购买力的话,可以买2公石到3.5公石小麦,罗马士兵的津贴更低,可买1.2公石小麦。而据《九章算术》所记,“今有取保一岁价钱二千五百……”从此句中透露的信息来看,西汉时的“取保”这类普通职员的月工资大约是二百零八钱。
依吴承洛《中国度量衡史》的换算,西汉时的1石大约相当于0.3425公石,这样可以买到小麦3公石到4.2公石,粟3公石到4.7公石,或大米2公石到2公石8斗。如果再直观一点,依1石=27市斤来算,罗马打工仔当年的月工资换算成小麦,约158至276斤,中国打工仔约237至331斤,可见,中国工薪阶层的收入要高许多。
到了清康乾时,普通中国劳动者的工资和生活水平也不比西方发达国家差多少。公元1703年(康熙四十二年),英国的普通农民工的工钱月薪是约合银2两7钱,有点技术的工人约4两银,从数字上看明显高出中国人许多。但是,当时英国银币的实际分量严重不足,只有一半多一点,物价远远高于中国,实际所得工资和生活水平并不理想。
据麦考伦《英国史》记载,当时英国的平民大约88万户,其中一半每星期可以吃到两次肉,其余一星期最多吃一次,或者完全没有吃;西方的主食之一面包,当时平民并不能天天吃的,都是杂粮,这种生活水平与当时的中国普通人差别并不大。
当然,这样的对比是相对的,不能用绝对的眼光来衡量。